庄公四年
《谷梁传·庄公四年》 · 庄公 · 第 33/242 篇 · 12 段
1 一、四年,春,王二月,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。
2 飨,甚矣!飨齐侯,所以病齐侯也。
3 二、三月,纪伯姬卒。
5 三、夏,齐侯、陈侯、郑伯遇于垂。
6 四、纪侯大去其国。
7 大去者,不遗一人之辞也,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。纪侯贤而齐灭之,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,不使小人加乎君子。
8 五、六月,乙丑,齐侯葬纪伯姬。
9 外夫人不书葬,此其书葬何也?吾女也。失国,故隐而葬之。
10 六、秋,七月。
11 七、冬,公及齐人狩于郜。
12 齐人者,齐侯也。其曰人何也?卑公之敌,所以卑公也。何为卑公也?不复仇而怨不释,刺释怨也。